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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6年度拱墅区标准化激励项目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6-09-15 19:19 
  • 信息来源: 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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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建设全域创新策源地,推动经济高质量、可持续、快发展,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根据《拱墅区关于支持质量、标准化和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现向全区征集2026年度标准化激励项目。

一、征集对象

在拱墅区注册或登记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法人组织、其他组织(拱墅区辖区范围内纳税并且财政收入级次在我区的独立核算企事业单位)。

二、征集项目

根据《拱墅区关于支持质量、标准化和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对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的以下标准化项目开展征集:

1.创新贡献奖。新获得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一、二、三等奖,新获得浙江省标准创新重大贡献奖、优秀贡献奖;

2.标准制定。主导制定完成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参与完成国际标准制定,主导制定完成“浙江制造”标准,被认定为“浙江标准”,其中国际标准仅限于ISO、IEC、ITU发布的国际标准;

3.认证认可。实验室首次通过CNAS认可的;通过绿色产品认证、双碳认证的(经认监委官网备案);

4.试点示范。牵头开展国家、省、市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2025年完成并通过验收;

5.组织引进。引进国外先进标准化组织(ISO、IEC、ITU)秘书处、成为国际标准化组织成员单位;引进国家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引进国家、省级标准创新基地(中心)、标准创新联合体等,经考核为优秀;

6.预申报事项。牵头承担的已立项未发布、2026年拟立项和2026年拟发布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三、申报方式、时间及申报材料要求

各申报单位应认真、如实填写相关表格,将电子材料于10月15日(周四)前发送到拱墅区市场监管局(邮箱gssjbjk@163.com),未在规定征集时间段内申报的,视作自动放弃,逾期不再受理。

申报材料要求:申报标准化激励项目的,须在2025年度全部完成,并提交以下材料,所提交材料应保证完整、真实、可靠(以项目类别为单位,按下列顺序排版),同时按要求加盖公章,一项一表、一式一份。如申报的项目已经获得2026年度杭州市标准化战略资金资助的,则只需提供《拱墅区标准化激励资金申请表》(需盖章)和《拱墅区标准化激励资金汇总表》。

1.《杭州市拱墅区标准化激励资金申请表》(附件1)。

2.《杭州市拱墅区标准化激励资金汇总表》(附件2)。

3.申请标准制定类激励项目的,应提交国际标准文本及由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或相关权威机构出具的主导或实质性参与国际标准制定的有效证明;正式发布的国家标准文本、发布公告;发布并经备案的行业标准文本;正式发布的“浙江制造”标准文本及发布公告;“浙江标准”认定文件等。

成为国际标准化组织成员单位,应提供申请资料、加入通知、官网查询信息截屏、会费缴纳凭证、参加标准化组织活动等印证材料;引进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秘书处、国家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国家级或省级标准创新基地(中心)、标准创新联合体的,提供相关印证材料。

申请标准创新贡献奖、浙江标准项目的需要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认定或证明文件;

申请标准化试点示范类激励项目,应提交项目立项文件、项目任务书、项目实施和验收的相关证明材料。

首次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的组织,提供CNAS认可证书;通过绿色产品认证、双碳认证的,提供相应的认证证书及认监委官网备案材料。

4.预申报事项,已立项未发布、2026年拟(已)立项和2026年拟(已)发布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均应填写《拱墅区标准化重点培育项目汇总表》(附件3),未填写的2027年度奖补时不予兑现。预申报事项无需印证材料。

四、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拱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沈半路129号鹏龙商务大厦917室

联系人:杜阳杰

联系电话:89506073


附件1:拱墅区标准化项目激励申请表.xls

附件2:拱墅区标准化激励项目汇总表.xls

附件3:拱墅区标准化重点培育项目汇总表.xls

杭州市拱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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