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余杭区企业科技特派员(区级科技副总)选聘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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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要求,结合余杭区实际,现组织开展2026年余杭区企业科技特派员(区级科技副总)(以下简称“区科技副总”)选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区级科技副总 1.政治素养好,学风作风优良,在相关专业领域具备较强科研创新能力,具有服务企业的强烈意愿。 2.由余杭区重点科创平台选派。 3.一般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入选市级及以上人才项目(计划)。 (二)派驻企业 在余杭区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一般应为高新技术企业,同时不得为申报人及所在高校、科研院所创办或入股的企业。 二、选聘程序 1.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科研人员向派出单位提出申请,填写《2026年余杭区“科技副总”申请表》,《申请表》经派出单位(区内科创平台)、派驻企业同意并加盖公章后由各科创平台汇总报送至区科技局。 2.审核发文。区科技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评审,确定拟认定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 三、工作职责 1.区科技副总选派期限为三年,选派期间应结合自身专长及派驻企业需求,按照“一企一案”制定助企服务方案,开展助企服务。 2.服务内容主要包括:技术指导服务、成果转化推广、人才培养提升、创新管理咨询等。 四、其他要求 1.申请人需恪守科研诚信,对提供的申报资料和填报的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2.请于9月18日前将《2026年余杭区“科技副总”申请表》签字盖章扫描件以及word电子版反馈至邮箱:yhkjhz@163.com。 联系方式:余杭区科技局合作科,89518305。 杭州市余杭区科技局 2026年9月14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