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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未来科技城未来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操作细则(修订)


  • 发布时间:2026-05-07 08:46 
  • 信息来源: 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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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持对象

1.在未来科技城中国(杭州)人工智能小镇、南湖未来科学园、数字生态创新园、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园、中电海康集团海创园区、南湖脑机交叉研究院等未来产业园区,从事研发、生产、服务等生产经营活动,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已办理工商注册及税务登记,且实际办公的企业。

2.项目范围需符合人工智能、低空经济、脑科学与类脑研究(脑机接口和类脑智能)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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