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余杭区外卖骑手意外保险财政补助政策的实施办法》的通知余财预〔202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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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工作机构,区直各部门有关工作机构: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健全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障制度”的精神,以及省、市、区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持续深化“扩中”“提低”改革,聚焦新业态从业人员社会保障短板,构建家庭型财税政策体系,在2023-2025三年“骑手保”政策实践后,结合区情实际,出台新一轮“骑手保”政策。现制定办法如下: 一、主要目标 (一)加强权益保障,防止因伤致贫。建立骑手个人“基础险”和政府补贴“附加险”的双重保障体系,覆盖交通事故、医疗救治、伤残补偿、意外猝死等核心风险,显著降低骑手职业伤害对其家庭经济的冲击,筑牢低收入群体发展韧性。 (二)建立政策联动,探索创新模式。联动区道交基金非机动车案件医疗费垫付试点,探索财政直补外卖骑手交通事故附加险的政策模式,形成制度互促、治理互成的良性局面。 (三)推进共同富裕,贡献余杭经验。通过风险共担机制,直接服务于“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的改革目标,有效防止因伤致贫返贫,助力缩小“三大差距”。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中为省市大局贡献更多余杭力量、余杭经验。 二、基本原则 (一)公平普惠: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严格按照政策标准进行财政补助。通过直接购置附加险的形式,确保财政资金“一竿子插到底”最大效度高效普惠每一名骑手。 (二)高效便捷:通过统一承保、数据汇总、定期结算,优化投保、赔付及补贴流程,运用数字技术提升服务效率,减轻骑手参保负担。 (三)引导共治:通过财政保障体系建设,串联党建引领、宣传教育、投保赔付各环节,引导骑手增强交通安全意识与权益保护能力,参与社会协同治理。 三、补助对象 在余杭区行政区域内,参与各类互联网平台或依托各类互联网平台承包企业(以下简称平台和企业)即时配送劳动,购置骑手类基础险的外卖骑手。主要包括在我区配送站点的专送骑手、我区户籍或者是在我区办理暂住证的众包骑手。 四、补助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外卖骑手,按照每人每天1元(每人每年不高于360元)的标准,由区级财政全额出资购置意外伤害附加险“骑手保”。附加险在意外猝死、身故伤残、医保内医疗费用、医保外医疗费用、第三者责任、营养和护理费等方面给予骑手补充保障。 五、各部门职责 区财政局:牵头政策出台,制定补贴实施细则;负责资金安排与兑付;组织协调会议,解决政策实施中的问题。 市公安局余杭分局(交警):结合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非机动车案件试点工作,对涉及辖区内非机动车类外卖骑手交通事故,符合赔付条件的,将信息及时流转。并协助提供保险赔付、追偿工作,做好“骑手保”政策与试点工作的制度互促,治理互成。 区市场监管局:结合“小哥码”推广,协助联系区内外卖平台、承包公司及站点,扩大政策覆盖面;结合区网约配送行业综合党委党建工作,协助做好专送骑手和众包骑手的政策宣传。 区人力社保局:依据上级新业态就业人员政策,为政策制定、运行与总结提供专业建议;依托灵活就业信息化项目,会同财政部门沉淀骑手数据,优化政策兑现流程。 区总工会:通过工会服务阵地(文化宫、职工服务中心、工会驿站),做好政策宣传工作。 余杭金融监管支局:指导保险机构科学测算保费金额,并配合财政部门做好补助额度测算;及时做好出险理赔服务,并基于出险数据为政策评估提供意见,进一步优化保险方案。 区数据局:提供数字技术支撑与指导,协同相关部门做好看余杭APP等平台的政策服务体验优化工作。 六、实施期限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2026年1月30日至本办法发布之日期间,参照本办法执行。此前相关补助规定不再执行。 附件:余杭区“骑手保”财政补助政策实施细则 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余杭区外卖骑手意外保险财政补助政策的实施办法》的通知.pdf 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 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 杭州市余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杭州市余杭区总工会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余杭监管支局 2026年8月31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