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新雨计划”青年网络文学人才 评审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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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新雨计划”青年网络文学人才 评审办法 (2026年7月20日修订)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规范有序推进浙江省青年网络文学人才培养“新雨计划”,特制订本办法。 一、目标宗旨 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贯彻“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每年从全省选拔青年网络作家若干名,重点培养扶持,通过切实有效的培养措施,发现、培养一批有发展潜质且德才兼备的青年网络作家,日益形成一支网络文学创作核心骨干人才队伍,为浙江网络文学重镇建设奠定人才基础。 二、基本条件 1.具有浙江省户籍或在浙江省领有《居住证》并已居住1年以上的中国公民,或是浙江省网络作家协会会员以及在浙工作的网络文学创作者。申报者需是地市级以上作协(网络作协)会员。 2.申报者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 3.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规范,恪守良好的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自觉坚守作家责任底线、文学品格底线、道德底线和法律底线。 4.已公开发表一定数量且具有较高质量的网络文学作品(需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中的两个条件): (1)发表网络文学作品20万字以上,并且有已完结作品2部以上。 (2)至少有1部作品的阅读量达100万以上,或至少有1部作品已进行IP转化(影视、游戏、动漫、短剧等)。 (3)获得地市级以上文学类奖项或进入具有影响力的文学排行榜、人才培养计划、作品扶持计划等。 5.有长期进行文学创作的意愿,有可执行的写作计划。 三、申报程序 1.由省作协新文学群体工作委员会、各市作协(网络作协)、中国网络作家村推荐。推荐单位需在推荐材料上盖章或相关负责人签字,确保申报材料的准确性。 2.申报者登陆申报系统,按要求填写、提交相关材料。作品阅读量证明须由发表平台提供并盖章。 3.推荐截止日期后,不再接收申报材料,符合条件者可在下一年度申请。 四、评审程序 评审采用定性与定量结合的形式,在符合申报基本条件的基础上,由评审委员会进行专业审议。评审过程分资格审查、专家评审、网上公示、党组审议四个阶段。 1.资格审查:由省网络作协秘书处负责。 2.专家评审:由省作协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审读、评审;采用投票方式推出人选,入围人选票数不得少于评审委员会人数三分之二。 3.在“浙江作家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4.评选及公示结果报省作协党组审定。 五、纪律要求 1.“新雨计划”人才评选工作全程在省作协机关纪委监督下开展。 2.杜绝行贿受贿等违法违纪行为和人情请托等不正之风。评审委员会专家及相关工作人员不得有任何可能影响评选结果的不正当行为。 3.采取回避制度。参评者及其亲属不得担任评审专家或工作人员。 4.在评选过程中若发现有违反评选纪律的行为将予以严肃查处。 六、附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入库人才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现象,申报时隐瞒情况或者弄虚作假的经查实将撤销其资格。 2.入选“新雨计划”的培育对象须按要求参加相关培训活动,通过培训后授予“新雨计划”人才证书。 3.若发现作者有违法行为或违反职业道德行为,或因言行不当产生不良社会影响者,省作协将取消其入选资格,收回证书,并予公布。 4.省作协将根据作家个人创作情况和创作门类特点,分类、分批、有计划、有重点地进行培养扶持。入选“新雨计划”培育对象须按要求完成新作品创作。 | ||